2020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1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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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决定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单位为高邑县第一中学,全额事业单位,共选聘人员10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高邑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齐全);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7、本次选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把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其它不符合选聘情形。

 

三、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jz.gov.cn)、高邑县人民政府(http://www.gyx.gov.cn)及高邑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5日。报名地点:高邑县一中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提供填写完整的《高邑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高邑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教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照学历较高、年龄较长的依次录取。

 

(五)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高邑县人民政府(http://www.gyx .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选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充分了解高邑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并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

 

(二)高邑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三)参与选聘工作人员在履行选聘工作期间,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要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高邑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高邑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遇有特殊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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